Q:哪些情况下办理发票领用?
纳税人发生以下几种情形,可以选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。
1.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,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票种手续后,按照发票票种核定的信息,可在税务机关核定范围内领用发票。
2.对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进行发票票种核定,确认其领用发票的种类、单次(月)领用数量、开票限额(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)。
3.已办理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,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、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,调整其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种类、单次(月)领用数量和开票限额。
4.纳税人领用发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、税控设备故障或因发票印制质量、发票发放错误、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的,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。
1.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,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票种手续后,按照发票票种核定的信息,可在税务机关核定范围内领用发票。
2.对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进行发票票种核定,确认其领用发票的种类、单次(月)领用数量、开票限额(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)。
3.已办理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,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、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,调整其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种类、单次(月)领用数量和开票限额。
4.纳税人领用发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、税控设备故障或因发票印制质量、发票发放错误、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的,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。